常见问答
在校本科生可在各校区自助打印机器上自行办理;往届生的中文成绩单请前往档案馆办理,英文成绩单请参考办事指南:https://jwc.gdut.edu.cn/info/1286/4027.htm
学校转专业工作每学年春季学期(每年上半年)进行。转专业计划的时间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时间为准。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每学年第2学期第7周内提交申请表到所在学院。
各学院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中明确了各专业的考核方式,包括笔试、面试等。转专业考核由各接收学院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照转专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学生应留意相关学院发布的考核通知。
可在各校区自助终端机器打印中文成绩单、英文成绩单、在读证明等材料。刷身份证或用学号登录。自助终端机器24小时开机。
不可以,转专业申请时,每位学生每次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因转专业资源有限,学生在申请转专业时应慎重考虑,确定后再行申报。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学分要求,并且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获得成绩50分及以上的,学校经过审核批准,准予其毕业,并发放毕业证书。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转入的学年起按所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学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1.6及以上,可授予学士学位。
请携带成绩单及证明原件,并自备学校信封,前往各校区教务处/教务办进行核验与密封。
大学城校区:行政楼320,电话39322661
东风路校区:图书馆723,电话37626229
龙洞校区:行政楼307,电话87082921
符合修读条件的学生于一年级第 2 学期根据学校辅修报名通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上报名,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复核并录取。在校一年级学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一年级第 1 学期所修读主要课程无不及格(含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在 2.5 以上者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项目内容及其参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需在项目完成中期检查前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变更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生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备案。中期检查后不再受理成员变更事宜。
请参照学校教务处主页“学生证补办流程”:https://jwc.gdut.edu.cn/info/1234/4029.htm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简称:大创项目)是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大学生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有效手段。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评定,以学生完成工作的情况(如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生基础知识掌握与运用、学习态度、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撰写和图纸、作品的质量等)和答辩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为依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级记分制。
毕业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资格,人数不少于3人。导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的答辩委员。每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答辩过程和评价意见须有书面记录,并由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确认。毕业论文应提前送至答辩委员处,保证答辩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审阅论文。
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经批准按照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的另一专业。辅修专业修读的结束时间应与主修专业同步,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原则上辅修学习同时终止。.
结业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申请课程重修,可在每学期初根据教务处通知的流程进行报名,报名后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交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至教务处审核及缴费。
在毕业审核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按结业处理:
(一)未达到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最低毕业学分数者。
(二)毕业时全面鉴定不合格者,鉴定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学习、劳动和体质健康状况等方面。
(三)处于留校察看期者。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不含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
各项目必须达到结题验收标准、取得不低于预期目标的成果才予以结题。大创项目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验收书》,整理项目研究完成报告、相关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经导师审核后即可申请结题。由院系组织专家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答辩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
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休学需由校医院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的复印件;因身体健康问题原因休学的学生,还须提供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申请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