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答
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每年末组织次年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院系按教务处发布的立项申报通知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及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进行审核,按程序公布校级立项名单。
立项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负责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处负责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组织管理。
结业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申请课程重修,可在每学期初根据教务处通知的流程进行报名,报名后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交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至教务处审核及缴费。
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休学需由校医院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的复印件;因身体健康问题原因休学的学生,还须提供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申请复学。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时间计入学习年限;休学期间不得擅自回校跟班上课和参加考试,自行来校上课所取得的成绩一律无效;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休学;休学学生的户口可不迁出学校。
各学院于每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后一周内,组织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成绩优秀的学生申报创新奖,申报创新奖的比例一般控制在3%以内。
主要需要完成选题、立项申报、任务书申报(立项后)、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详见补考资格确认报名流程(https://jwc.gdut.edu.cn/info/1234/4038.htm)
通过教务处注意“论文查重盲审系统”模块开展查重工作。学校为学生提供2次检测机会,第二次检测仍未通过者,毕业设计(论文)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需重修该门课程。
非公选课退课的学生可在每学期初根据教务处通知的退课时间,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课程退选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由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系统完成退课操作。公选课退课,应根据公选课选课通知,在公布的退课时间段通过系统操作退课。
休学学生休学期满,须提前持休学通知书向教务处申请复学,如实填报复学申请表,提供近一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或校医院健康体检报告,经校医院审核。
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附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发给休学通知书,方可休学。
主要步骤为:论文选题及确定导师、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导师评阅、院系审核答辩资格、论文盲审稿及终稿提交等。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须采用简化汉语文字撰写。
学生休学一般以学年为单位。学期内(期末考试前)休学,该学期计入休学年限。
是的,每篇毕业论文都必须进行规范性检测(查重)。相似性检测的查重率高于20%者,不得申请答辩。
报到但未完成缴费,即未完成注册,将影响选课、成绩查看等。学生需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s://tyzf.gdut.edu.cn/xysf/),缴费完成后前往各学院教务办公室完成注册手续。
学生将课程描述发给所在学院审核,如需出具校教务处盖章版,学院可将已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材料转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理,具体流程可参考教务处网站“中英文课程描述办理流程”,网址:https://jwc.gdut.edu.cn/info/1237/4026.htm
请参照学校教务处主页“退学手续办理流程”:https://jwc.gdut.edu.cn/info/1233/3651.htm
学生因特殊原因或困难须中断学业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时间计入学习年限。
办理程序如下(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流转):学生应于考试前2天在本科教务系统提交课程“缓考”申请→填写缓考原因和证明材料(如疾病需医院或校医院的病假单)→任课老师认定考试资格→教务处审核。
如审核通过,学生应参加下一学期初的缓补考考试;如在考试前任课老师未认定或教务处审核不通过,学生须按时参加该课程本学期考试。若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详见办理课程缓考申请流程(https://jwc.gdut.edu.cn/info/1234/36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