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答
由多名学生合作完成的题目,应分设子题目,明确各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并分列《广东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拟题审批表》。
主要步骤为:论文选题及确定导师、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查重、导师评阅、院系审核答辩资格、论文盲审稿及终稿提交等。
1. 项目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鼓励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理论和现实意义的选题,鼓励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科技前沿的选题。已以其它名义获得省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资助范围。
2. 大创项目申报者以二、三年级本科生为主,必须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有浓厚兴趣,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可以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申报大创项目。鼓励学生根据兴趣跨学科申报项目,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
3.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创新创业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有未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大创项目。
4. 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1年左右,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
5. 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每个项目指导教师人数不能超过3人。鼓励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项目指导教师要求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指导职责。
详见补考资格确认报名流程(https://jwc.gdut.edu.cn/info/1234/4038.htm)
结业的学生可在学校规定的时限内申请课程重修,可在每学期初根据教务处通知的流程进行报名,报名后填写《广东工业大学结业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交纸质版,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交至教务处审核及缴费。
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每年末组织次年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院系按教务处发布的立项申报通知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及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进行审核,按程序公布校级立项名单。
立项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负责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处负责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组织管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简称:大创项目)是我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大学生科学素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有效手段。
办理程序如下(通过本科教务系统流转):学生应于考试前2天在本科教务系统提交课程“缓考”申请→填写缓考原因和证明材料(如疾病需医院或校医院的病假单)→任课老师认定考试资格→教务处审核。
如审核通过,学生应参加下一学期初的缓补考考试;如在考试前任课老师未认定或教务处审核不通过,学生须按时参加该课程本学期考试。若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缺考处理。
详见办理课程缓考申请流程(https://jwc.gdut.edu.cn/info/1234/3657.htm)
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休学需由校医院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的复印件;因身体健康问题原因休学的学生,还须提供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申请复学。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时间计入学习年限;休学期间不得擅自回校跟班上课和参加考试,自行来校上课所取得的成绩一律无效;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的待遇休学;休学学生的户口可不迁出学校。
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毕业论文须采用简化汉语文字撰写。
正常情况下,教务系统的成绩需在学生完成评教后方可查询。
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附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发给休学通知书,方可休学。
主要需要完成选题、立项申报、任务书申报(立项后)、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非公选课退课的学生可在每学期初根据教务处通知的退课时间,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课程退选申请表》,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审核,由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系统完成退课操作。公选课退课,应根据公选课选课通知,在公布的退课时间段通过系统操作退课。
教务处组织对每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5%的比例随机抽查送校外专家评审。
学生休学一般以学年为单位。学期内(期末考试前)休学,该学期计入休学年限。
休学学生休学期满,须提前持休学通知书向教务处申请复学,如实填报复学申请表,提供近一个月内二级甲等以上或校医院健康体检报告,经校医院审核。
重修任务是指面向考试不及格(未通过)学生开设的课程教学任务。教务处在每学期末组织学生进行课程重修报名,并根据学生的报名情况向各学院下达下一学期的重修任务。
学生申请缓考后可随时通过登录教务系统查看审核结果,一般在任课老师进行考试资格认定后,一个工作日内教务处会进行审核。
缓考不及格的或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不能再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