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家庭居住地更改、同城变站等原因需要更改乘车区间,应提交实际居住地更改的证明(同城变站无需证明)到学院审核。
我校本科生,根据学习需要被派去交流院校,已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且交流信息已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审批备案的,可根据课程备案表申请学分认定及成绩转换。凡未审批备案的项目,一律不予进行学分认定事项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