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5-15点击量:
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每年末组织次年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院系按教务处发布的立项申报通知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经评审确定拟推荐项目及排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和学生处进行审核,按程序公布校级立项名单。
立项工作归口部门:教务处负责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校团委负责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的组织管理、学生处负责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组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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