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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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25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79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类别。实践基地分文学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新闻传播学类、外语非通用语种等学科专业)、历史学实践教育基地、哲学实践教育基地、艺术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教育基地、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等类别。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各类“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高校和参与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计划高校,优先支持建设时间长、建设基础好、建设成效突出的基地,优先支持多所高校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实践基地。

二、建设经费。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由高校自筹经费建设为主,省财政根据各基地建设成效,通过省质量工程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形式给予适当资助支持。

三、建设方式。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应依托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等法律实务部门共同建设。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社区及经济发展试验区等共同建设。理科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其他部门的野外台站、观测中心、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等共同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应依托大型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共同建设,重点开展工程实践类教育。

实践基地的建设,可采取一所高校与一个企事业单位共建、多所高校与同一企事业单位、企业联盟共建等方式。多所高校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由牵头高校负责与企事业单位共同完成实践基地的申报、建设、检查、验收及经费管理等相关事宜。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选择,应避免与已立项部属高校国家级实践基地的合作单位重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四、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及评价。请按照附件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79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五、申报材料

(一)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申报表(附件1)。

(二)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及资质证明、正式合作共建协议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请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装订(立项申报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装订为一册),经共建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学校公章之后统一加盖)。

以上材料电子版要求立项申报表Word格式、PDF格式各一份,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

(三)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请于11月29日(周四)前学院将申报材料报至教务处。(报送邮箱:jwcsjk @gdut.edu.cn,报送地点:行政楼304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联系人:徐永安、方华君

联系电话:39322775

电子邮箱:jwcsjk @gdut.edu.cn

附件:

1.国家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

2.2011年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

3.2012年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名单

4.《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