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推动我校课堂教学和教学改革,表彰在2011—2012学年度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继续开展本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按照《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附表1),设教学优秀一等奖和二等奖,由各教学单位按2011—2012学年度教学定编人数(附表2)的15%作为申报名额指标。其中参评一等奖获得者必须是通过本教学单位审查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的教师(不得超过3%)。
2.凡符合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表3)。各教学单位在报送获奖名单前,须对推荐获教学优秀奖的教师进行评议并将其材料进行公示3天。
3.2012年12月12日前,各教学单位务必将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附表4)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的形式,与教师申报材料一起报送教务处综合科。
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评选的组织工作。
联系人:李闪瑜
电子邮箱:jwc@gdut.edu.cn
联系电话:39322770
附表:
1、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doc
2、各教学单位2011-2012学年度定编人数(供参考).xls
3、广东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申报表.doc
4、各教学单位2011—2012学年度教学优秀奖推荐名单.xls
教务处
201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