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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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网填报“十一五”质量工程项目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15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2]147号),教育厅自即日起启动“十一五”质量工程检查验收部分项目资料填报窗口,包括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精品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现就填报注意事项列举如下:

一、本次检查验收项目范围包括:2010年之前申报立项的精品课程项目(时间以项目申报年度为准,含2010年申报2011年公布立项的课程(下同);包括2010年之前立项、现已转型升级的国家级精品课程、未转型升级的国家级精品课程、2013年已获立项参与转型的省级精品课程、暂未转型升级的省级精品课程以及双语示范课程、网络教育精品课程等),2003年-2010年间立项的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含已结题和未结题),2010年之前申报立项的特色专业项目(包括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等五大类项目。

二、系统默认由项目负责人填报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账号近日将统一发送至各相关单位教学副院长(即系统设定的院级管理员)邮箱,院级管理员须将账号分配给项目负责人,按照教育厅要求及时填报,填报前请登陆广东省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管理系统阅读《项目申报及资料填写使用手册》。登陆网址:http://183.62.54.120/proapply/login.do

院级管理员系统登陆账号:本人姓名拼音全拼,初始密码:111111,登陆后请及时修改。

三、项目填报采取基本信息填报和附件上传等两种方式。基本信息填报主要填写项目预期成果、主要成员(5人以内)等信息,其余资料,包括项目建设任务书或申报书、检查验收登记表(已发文结项的则填写结题报告书等)、建设成果实证材料等以附件上传为主。(上传附件包括:1、 项目任务书或申报书. 2、 检查验收登记表. 3、 实证材料.4、 相关网站链接。2012年底已检查验收项目的相关材料请参考校内质量工程检查验收网站:http://jwc.gdut.edu.cn/sywqjzlgcxm/jxms/。)

四、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信息时,请在系统对应名称处上传相关附件,并注意系统设定的附件数量和大小限制,请尽量精简材料所占空间,以免上传失败。系统默认接受word或pdf文件,不接受视频及压缩格式附件,如上传压缩格式及视频类附件,视为无效。

五、精品课程等所有项目无论国家级或省级、无论是否转型成功,系统内均需填报在省或国家初次获得立项时的建设任务书或申报书,而非转型升级时的建设任务书或申报书。

六、实证材料主要是项目建设成果的佐证材料,可以是获奖证书、论文等,须统一扫描成word或pdf;“其它相关附件”可以根据检查验收需要由项目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传。

七、系统开放时间。资料填报自2013年11月15日开放,11月30日23:59:59关闭,逾期不再接受填报。

八、考虑到系统兼容性,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如使用搜狗、360等浏览器,请注意根据需要切换浏览器模式(兼容模式/高速模式)。

九、请各部门负责人务必通知到本部门的项目负责人按时填报,如有问题,请及时向与技术支持部门或者学校反映,填报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及解答,教育厅将随时在广东省质量工程申报与管理网站进行公告,网址:http://zlgc.edugd.cn/proapply//login.do。系统技术支持:胡春林,QQ 408849426。

校内联系人:罗克文 联系电话:39322771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十一五”期间省质量工程检查验收项目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