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检查规定》,学校将于第12周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对学校的教风、学风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教学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工作重点,确定本单位检查主题。这些主题可包括:
教学单位党政领导、教学督导成员、各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同行教师等深入课堂听课,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指导的情况。
检查教师上、下课遵守作息时间情况、教师调停课情况,随机抽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要求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管理。
重点检查主要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校级和省级精品课程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各教学单位可组织全院(部)或各教研室(教研所)范围内的教案观摩、评比活动,以达到任课教师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1、各单位成立以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为组长,教学督导成员、系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共同参与的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学检查工作。
2、请各教学单位于2013年11月29日前将期中教学工作检查总结报送教务处。
3、教学检查后,各单位必须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加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