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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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010第一学期公选课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5-07点击量:

各学院、学生班:

2009-2010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学生网上选课将于2009年5月8日(周五)16:00开始,计划进行三轮次选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安排:

第一轮选课:2009年5月8日16:00~15日8:00。

第二轮选课:2009年5月16日18:00~22日12:00。

第三轮选课:2009年5月23日18:00~29日12:00。

二、选课说明:

1、选课前,请各位同学先参加2008-2009第一学期的学生评教。

2、第一轮选课面向2006级本科生、2005级五年制本科生,每人不超过四门(含四门),不进行筛选,请各位学生认真检查自己已修读通过的学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课。

3、第二轮选课面向2005级、2006级、2007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进行选课,2005级、2006级最多可选四门(含第一轮所选门数),2007级除系统自动选定的两门模块课程之外,本轮次最多可选择一门自选课程。此轮选课系统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自动筛选,与选课先后无关,请同学们注意错开选课高峰期。

4、第三轮选课面向2005级、2006级、2007级、2008级选课,本轮次2007级最多可选二门自选课程(含第二轮中已选上的一门自选课程),2008级除系统自动选上的一门模块课程外,最多可选二门自选课程。此轮选课系统也按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自动筛选,与选课先后无关,请同学们注意错开选课高峰期。

5、2005级、2006级毕业班同学请先检查公选课已修总学分数再进行选课,以确保公选课总学分不少于14学分。2007级、2008级学生选课前先查看自己的模块课课程,不要选修与自己所修模块课相同的自选课程,否则不计学分

6、选课时请注意该课程先修课要求及修读对象,并注意避开与本专业教学计划(可进教务处主页查看)中相同或相类似的课程,以免修了课程却无法获得学分。

7、因双学位、双专业、辅修课程皆安排于周六、日上课,故凡是修读了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课程的学生,请不要选修周六、周日上课的课程,以免上课时间冲突。

8、选课时注意参照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公选课应修学分数及选修课类别进行选课。2007、2008级已实行公选课模块化,公选课总学分要求(含模块课程)为14学分,学生可根据自身选修课修读情况决定是否需要选择单选课程。非特殊情况,公选课不退选,不缓考,不补考,不重修。选课时请根据实际需要的学分要进行选择,既不要少选,也不鼓励多选。凡是多选的课程一律不予退选。

9、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05级、2006级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学生的选修课程从2009-2010第一学期起已经调整到东风路校区进行选课。

10、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07级、2008级学生从2009-2010第一学期起单选课也同样调整至东风路校区进行选课,原已选模块课程将自动无效,新的模块选课将另行通知。

11、系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登陆(教育网用户)

教务管理系统登陆(非教育网用户)

附件:

2007级模块信息表.xls

2008级模块信息表.xls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