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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级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安排

发布时间 :2009-06-09点击量:

2.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课程尚有课程不及格者,允许在最后一学年(09-10学年)相应学期跟班修读。修读不及格者,取消其双学位(双专业)资格,不再进行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凡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在获得主修学位资格后,学校发给主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办理离校手续。修完双学位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双学位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经审查合格,即取得双学位资格,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凡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学校发给主修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发给学位证书),并办理离校手续。修完双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通过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经审查合格,即取得双专业毕业资格,发给双专业的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