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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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选修课选修学分要求的特别说明

发布时间 :2011-06-09点击量:

各位同学: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从2010级开始按照“2010版培养计划”执行公共选修课的选修学分要求,选修课总学分及各类别的学分要求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培养计划中查询(理、工类选修课学分要求是:总学分12学分,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9学分,自然+工程技术类3学分;管、经、法、文学类选修课学分要求是:总学分12学分,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6学分,自然+工程技术类6学分)。

我校2007级、2008级、2009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公共选修课的选课学分要求请按照学生手册中要求选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