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学生评教实施办法》精神, 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师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2011年11月25日起至2012年2月17日止;
二、评价对象:本学期承担全日制本科理论课、实验(实践)课程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
三、评教方式: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教学质量评教;
四、评教要求:学生评教是一项实事求是的工作,它体现了学生的责任感和公平正义感,
请各位同学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教师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如实反映教师在教学中的优缺点。不得代评和恶意评价任课教师,一经发现必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如果没有评议该门课程将无法查看到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
2、被评议教师只能看到最终的评议结果(看不到每位学生的评价),请各位同学客观公正评教。
3、由于参与评教的人数较多,避免出现网络堵塞,请同学们合理安排时间,及时登陆系统参与评教工作;
4、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网上评教”工作,认真组织学生在开放时间内进行评教;教务处将定期公布各学院学生“网上评教”参评人数及参评率情况;
5、如有其他未尽事宜,以及在评教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综合科张博,
联系电话39322770 / 39322518。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