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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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重修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2-19点击量:

各学院及有关学生班:

现就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含必修、限选、双学位和辅修)重修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2008级(五年制),2009级(四年制)学生所有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2009级(五年制),2010、2011级学生双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

注意: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不安排重修

二、报名程序

1.凡需重修的学生请登陆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成绩查询)查询本人未获得学分的课程。(网上报名->重修报名)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课程报名重修。

2.报名结束后,教务处视报名实际情况,确定下学期所开设的重修课程,并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公布成功报名名单。请学生按时核查教务处主页公布的报名数据。

三、报名安排

1.2009级(五年制)、2010级、2011级学生:

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0日—2012年12月30 日 (2012年12月 31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网上成功报名并开课的课程信息,请相关学生务必自行上网查看)

2.2008级、2009级(四年制)学生: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6日— 2013年1月15日 (1月17日在教务处主页公布网上成功报名并开课信息,请相关学生务必自行上网查看。不及格课程统计到报名开始之日,毕业班学生在2012-2013-1如有因未知成绩而来不及网上报名的课程,请于下学期开学初注意教务处重修补报通知。)

四、课程组织

1.毕业班重修课程原则上采用学生自学与教师辅导答疑相结合的形式,由教务处于2013年4—5月份统一组织与课程考核要求标准相同的试卷进行考试;非毕业班(含双学位和辅修)重修课程主要采用跟班修读,具体安排下学期初通知至各学院教务办。请各教学单位及时落实教学任务,协助做好有关教学工作。

2.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只安排一次重修课程教学及考试。

3.特别提醒2013届毕业生,请认真查实本人已获学分情况,对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应及时报名重修及参加考试,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对于重修考试不合格或缺考者,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不再安排结业前补考或重修,按结业离校处理。

教务处

201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