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大教字【2012】324号)规定,该班在培养中按照“竞争、滚动”的原则进行管理,实施资格审查分流办法,经审核有部分学生需分流,其中黄晴等三名学生申请继续保留在创新班学习,经学生所在学院测评小组审核推荐,认为黄晴等三名学生拟具备可继续保留在创新实验班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经学校审批,可继续保留在创新班学习,结果另行公示。
若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学校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