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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3-19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24号)的要求,现将我校开展“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组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类型与指标限额

(一)平台类型。本次申报认定的协同育人平台类型不限,鼓励学院根据自身(或整合其他学院联合申报)的优势和特色,探索建立适用于不同需求、形式多样的研究生、本科或者专科层次的协同育人平台,如协同育人中心、协同育人基地、协同育人联盟等。

(二)申报限额。各学院均可申报认定协同育人平台。我校申报限额为不超过2项。

二、认定条件。(见附件1 )

三、其他事项

(一)有意申报的学院,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附关键佐证支撑材料。

(二)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

(三)学校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请有关学院将认定申报材料(加盖学院公章)一式1份报教务处教研科,同时发电子版至jyk@gdut.edu.cn邮箱。

联系人:杨燕 ;电话:39322771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4号).doc

附件2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认定申报书.doc

教务处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