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2014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申报新增专业。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新增本科专业必须进行充分的人才需求论证和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论证,请于5月30日前完成相关论证,并形相应的成论证报告。
四、学院组织校外专家论证,教务处将视情况派专人参加。
五、有意申报新增本科的学院,请于本周五(5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学院盖章)报教务处教研科,内容包括:专业名称,专业论证计划(含论证时间表及进度)。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教务处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