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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专业备案、申报程序

时间:2007年09月25日 15:10 作者: 点击次数:

A 需设置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门类的专业,每年6月中旬由学院向教务处提交:

1.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表》;

2. 拟备案、申报的专业培养方案;

3. 师资情况表;

4. 申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5. 人才需求论证材料。

B.需设置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门类以外的专业、《专业目录》外的专业、教育部限制申报的专业,每年6月中旬由学院向教务处提交:

1.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表》;

2. 拟设专业培养方案;

3. 师资情况表;

4. 申报专业的办学条件分析;

5. 人才需求论证材料;

6. 7位校外专家论证报告。

教务处组织论证会

教务汇总专家意见提交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

教务处汇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9月份教务处根据学校意见把新专业备案、申报材料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或审批

教研科电话:393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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