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教务处发布的立项通知及立项指南,组织本单位的教师申报
↓
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申报,由学院审核后,进行本单位项目排序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校领导审批
教务处将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1年后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交教务处。
2年后项目负责人必须结题,提交《广东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专家鉴定表、论文、结题报告及相关电子版材料。
教研科电话:39322770
下一条:本科专业备案、申报程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