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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结题的办事流程

时间:2007年09月25日 15:12 作者: 点击次数:

学院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教务处发布的立项通知及立项指南,组织本单位的教师申报

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院申报,由学院审核后,进行本单位项目排序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校领导审批

教务处将评审结果发文公布

1年后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交教务处。

2年后项目负责人必须结题,提交《广东工业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专家鉴定表、论文、结题报告及相关电子版材料。

教研科电话:393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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