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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与成绩管理

学生成绩复查申请流程

时间:2016年10月17日 14:13 作者: 点击次数:

学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要求核查试卷。查卷须在考试结束的下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在学院提交《广东工业大学学生核查试卷申请表》。

经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转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进行试卷核查

教师所在学院认真复查试卷后将复核的结果交教务处

教务处将复核的结果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通知学生

注:非本校开设课程的考试或超过规定期限,不受理试卷核查。

学务科:3932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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