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如确需变更,必须在教学任务下达前提出申请,变更程序如下。教学任务一旦下达,原则上不允许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变更。
↓
由教学基层单位负责人严格按要求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培养方案变更表》或《广东工业大学教学计划变更表》,表格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区下载
报送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审批后,将《广东工业大学培养方案变更表》、《广东工业大学教学计划变更表》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审核批准方有效
教务处教教研科把变更后的审批结果复印一份给学院
教务处负责把变更后的结果录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
教研科电话:39322770
上一条:申请新开设校公共选修课的程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