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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服务

申请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变更程序

时间:2007年09月25日 00:00 作者: 点击次数:

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如确需变更,必须在教学任务下达前提出申请,变更程序如下。教学任务一旦下达,原则上不允许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变更。

由教学基层单位负责人严格按要求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培养方案变更表》或《广东工业大学教学计划变更表》,表格在教务处主页资料下载区下载

报送主管教学院长审批

审批后,将《广东工业大学培养方案变更表》、《广东工业大学教学计划变更表》交到教务处教研科,由教务处审核批准方有效

教务处教教研科把变更后的审批结果复印一份给学院

教务处负责把变更后的结果录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

教研科电话:3932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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