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期末考试已陆续开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学期课程考试工作并专门召开会议作部署动员。
为进一步规范监考程序,严肃考场考风、考纪,促进学风建设,明确监考教师的职责,确保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学校决定从2015年7月3—10日期间,安排由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员组成的期末考试巡视组巡视考场。其他时间段由教务处和学院安排人员督查考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巡视组人员必须履行《考场巡视及巡视员职责》于考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各校区考点办公室(大学城校园教学3号楼211室;龙洞校区教学楼一楼大厅;东风路校区教学楼7号楼302室。)签到;
2.巡视组重点检查监考人员是否履行《监考人员职责》,特别是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玩忽职守的现象;
5.检查黑板是否有按板书要求书写,是否按要求宣读《考试纪律》。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