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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教学安排通知

时间:2015年06月26日 00:00 作者: 点击次数:

3、凡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学生,在获得主修毕业资格后,学校发给主修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办理离校手续。完成双学位(双专业)规定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后,取得相应学分,并通过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经审查合格者,即取得双专业毕业资格,发给双专业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双学位资格的,发给双学士学位证书。

4、缴交学费安排,请注意本学期相关通知。

5双学位(双专业)课程还有课程不及格者,允许在最后一学年(2015-2016学年)相应学期跟班重修,请于每学期开学(2-5周)到修读校区教务处办理重修手续。重修仍不及格者,取消其双学位(双专业)资格,不再进行双学位(双专业)毕业论文工作。

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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