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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下半年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0:00 作者: 点击次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广工大校[2015]8号文件的要求, 将于即日启动本学期校内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我校制订了《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评估方案”)。参加本次专业评估的学院,应根据此方案做好本学院专业评估工作方案。其中,土建类专业参照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之“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标准(附件2)、除土建类外的工程专业参照“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通用标准+补充标准(附件3)、经管文法理艺术类专业参照广东工业大学“学校自制”专业评估标准(附件4)。

二、参评专业

除已通过国家级或校内专业评估或拟接受2015年国家级专业评估的专业外,其他本科专业均应参加本次评估。

三、参评专业自评

请各专业对照评估方案,结合本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专业教学软硬件条件进行梳理自查。对尚未达到标准的专业,应分析问题所在、差距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自查情况,填报《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简况表》(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自评报告》(附件6),内容格式见评估方案附件。

四、评估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

专业评估分为宣传动员、学院自评、专家进校评估、评估总结、整改提高五个阶段进行。现将评估前期各环节的具体部署公告如下:

1、2015年9月12日——2015年9月18日 各专业召开专业评估专题会议,组织教师研究、学习《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并参照相关资料文件,制定各学院、专业的评估计划;

2、2015年9月18日提交专业评估情况调查表(附件7)电子版,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提交教务处评估中心;

3、2015年10月12日——10月16日 教务处组织有关专业评估工作的相关培训及对各学院专业评估准备工作开展检查;

4、2015年10月16日前完成各专业自评工作;

5、2015年10月17日前:受评专业提交专业自评报告(附件6)、专业简况表(附件5)最终稿的电子版;

6、2015年10月19日前学院提交各专业学科专家(2名)及行业专家(1名)的名单及联系方式(附件8);

7、2015年10月27~29日专家进校对受评专业进行评估。

五、其他准备事项

1、各学院要将专业评估工作作为学院落实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中心工作之一,列入学院总体工作日程,精心组织力量,明确负责人,研制工作方案,切实进入专业评估准备工作状态。

2、需上交材料及其要求

附件7 和附件8请提交纸质版盖学院公章及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到教务处综合科、评估中心,并提交电子档到指定电子邮箱,附件5、附件6只需提交电子档到指定邮箱。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为便于工作交流,教务处已开设工作QQ群:广工专业评估群(群号: 426633259),请各专业负责人及联系人尽快加入(申请时请注明:学院+姓名)。评估期间电子材料的指定接收邮箱为jwczhk@gdut.edu.cn

专业评估工作联系人:行政楼308 教务处综合科、评估中心 杨燕,张博

联系电话:39322771、39322667

附件: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方案.doc

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之“高校土建类专业评估”标准

附件3、“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标准

附件4、广东工业大学“学校自制”专业评估标准

附件5、广东工业大学本科专业简况表

附件6、广东工业大学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附件7、专业评估情况调查表

附件8、评估专家名单表

附件9、2015年下半年受评专业名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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