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五一劳动节和青年节期间普通本科学生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
1、4月29日(周六)至5月1日(周一),放假共3天,5月1日为法定节假日。
2、4月29日(周六)、4月30日(周日)原安排的公选、重修等教学安排正常进行。
二、五四青年节:
5月4日(11周周四)下午停课半天,下午已经安排的课程考试正常进行。
顺祝全校师生员工节日快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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